买保健品就免费西藏游原是骗局
9月6日上午镇江市消协投诉部来了8位表情激动的老人,他们联名投诉:被四川某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来我市搞营销的人员骗了。据他们诉说,买了该公司的保健食品,承诺免费去西藏旅游但至今不能兑现,电话多次打到“某某”公司,却被无端挂断。
今年3月下旬的一天清晨,70岁的汪老先生准备到附近菜场买菜时,在路边收到几个年轻人散发的广告,与此同时也有不少晨练、买菜的中老年人都收到此类广告。广告宣称,四川某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宣传小组将在本市大华电影院举办“元素平衡”健康知识讲座,并且每听一堂课每人可获赠一盒“藏泰极”口服胶囊。汪先生回忆说,从3月25日至4月上旬,每天上午来大华电影院听课的中老年人有300多,最多的一天近900人,他们每次都能得到一盒“藏泰极”。当时大家都感觉现场气氛较热烈。听课会场可看到一位年轻人领着一帮自称为藏民的工作人员,穿着藏服,说着藏语,跳起藏舞,加之每天都有两名头天服了“藏泰极”就能立显成效的听众,上台现身说法,还可得到一盒奖励。8位投诉人说,当时我们无不被这真情打动。
4月初,“某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春在课堂上向大家宣布,我们的宣传活动将要结束了,在我们走之前,你们需要我们的产品就立即买吧,如果每人购买12盒金额达到950元就可获得一张贵宾卡,持卡人可在当地专销点长期享受特优价格和免费进行元素检测,并可于8月1日参加我公司举行的免费西藏之旅活动。据张春说,他们还将在句容、苏州、南通、扬州等进行宣讲,以后还要在镇江设专卖店,7月10日和10月份,还会到镇江来宣讲。从4月3日至10日,我市就有20多位消费者在听课现场购买“某某”产品满950元,并获得贵宾卡。凡得到贵宾卡的人,当场由该公司人员开具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四川某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贵宾通知”两联单,上面逐条书写着张春宣讲的公司承诺。
持卡人急盼了几个月,眼看8月1日即将来临,“某某”却没有任何消息发来。消费者张先生急了,按照产品包装盒上的电话号码打给“某某”厂方。对方接话人称,西藏8月份天气太热,改为9月1日吧。可是到了9月初,仍未见动静。张先生又打电话给厂家,回答说,去西藏旅游是张春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张先生又接连打了几次电话询问、论理,对方拿起电话或不讲话,或不接,后来在一次电话中只听见对方有人插话说,以后江苏的来电就不要接了。
那么,“某某”公司又是如何合法地堂而皇之地租场地、设讲座、搞推销的呢?3月中旬,“某某”公司的张春等人来到我市,找到大华电影院的主管部门镇江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洽谈租用事宜,张春还带来了“某某”公司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公司法人委托张春进行系列产品合法宣传促销事宜的证明,这3个文本复印件上都加盖有“某某”公司的印章。电影公司律师看到这些材料后认为,张春还需要到我市工商、卫生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租场地。一周后,3月18日,张春到镇江工商局和卫生局分别拿到了此次活动的《商品展销会登记证》和《卫生许可证》。按照两证许可的期限,张春当天就与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签定了为期2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盖上了张春随身携带的公章。“某某”公司来我市证照手续齐全,也就是说活动的形式是合法的。大华电影院负责人向市消协提供这些合法证明时说,“某某”公司从3月25日进场,本当到5月24日结束,但活动搞了没多久,这些人就匆匆离去了。
市消协在调查此事时发现,其实,“某某”公司的这些人4月份从我市销声匿迹之后,已窜到我省东台市继续玩着这套骗人的“游戏”。近日,市消协及时与东台消协取得联系?东台消协有关人士称,今年4至5月间,张春等人来东台展销“藏泰极”等食品,按照购买条件,有50多人获得了贵宾卡,并承诺这些人10月1日可免费参加“西藏之旅”。接着,有不少消费者向东台市消协投诉,“某某”的这些人有欺诈之嫌。于5月24日,东台市消协向四川省工商局举报该公司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9月8日,“某某”公司所在地的四川省资阳市工商局消保科负责人,向我市消协进一步陈述了“某某”公司以及工商查处的情况:四川某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是家规模很小的私企,主要生产和销售加药食品、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目前主要生产“藏泰极”、“藏山宝”、“红景天”等5种食品。今年3月至5月期间,该公司将其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明手续,交给公司聘用的产品推销员张春,张春以每盒10元的价格购进“藏泰极”等该公司产品,凭公司提供的证照,以公司名义到江苏东台等地推销“藏泰极”等产品,以每盒80元的价卖给消费者。张春为达到推销产品的目的,向消费者宣传说,该产品是中西药之后的第三代产品,即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中西药不能解决的问题它能解决,达到标本兼治。并且购买12盒就可免费参加西藏游等等。5月20月傍晚,已达销售目的的推销人员逃离东台市后去向不明。对此,资阳市工商局于8月15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3万元。处罚决定认为,该公司推销人员使用公司营业执照,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产品销售,推销产品过程中故意夸大宣传产品用途和虚假承诺,欺骗消费者,其推销人员的行为应视为公司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有关规定,已构成虚假宣传的行为。
与此同时,市消协按照“藏泰极”包装盒上提供的联系电话,打到该公司设在成都的销售公司及投诉部。据接电话人称,公司已受到资阳工商局的查处,说明主要责任由公司承担,现在张春已逃走,我们已向公安报了案。但是,张春承诺的免费去西藏旅游是不可能的事。
9月9日,市消协与“某某”取得联系?“某某”公司恳请我市消费者尽快主动与他们联系,联系电话02885196846 02885157202,或直接与该公司售后服务经理王恭瞩联系,电话13880121789,该公司在来电中表示,将诚实诚信的与消费者协商处理此事,并让双方都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