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文件
苏放心消费创建办〔2008〕4号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温馨提示语”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消费者协会,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和经营者诚信自律,努力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和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向社会征集“放心消费温馨提示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一)在新闻媒体公示发布提示语,进一步加大创建活动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社会氛围。
(二)动员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语,约束和监督经营者规范自律,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征集方式
(一)发布公告:在省和各市消费者协会网站上发布征集公告,并在省有关新闻媒体上发布新闻信息。
(二)组织征集:各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和消费者协会要把征集活动作为营造放心消费创建氛围、开展消费教育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征集活动,同时,要动员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消费者协会评选的“诚信单位”,以及维权志愿者积极参与。
(三)征集方法:通过省、市消费者协会网站邮箱或邮寄信件方式集中收集。
三、相关要求
(一)由省和各市消费者协会负责收集通过省和各市消费者协会网站邮箱报送的提示语。各市消费者协会要于6月15日前将经过适当筛选后符合一定质量要求的提示语集中上报省消费者协会。
(二)由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收集和筛选通过邮寄信件方式寄送的提示语。
(三)发布的温馨提示用语只能用于公益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其用于商业及赢利目的。
征集内容、征集要求、征集时间、奖励办法见附件。
附件:“放心消费温馨提示语”征集活动公告
二○○八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放心消费创建△ 提示语 征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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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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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2008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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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徐永琴 校对:刘先智 校核:汤正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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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40份
附件:
“放心消费温馨提示语”征集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和经营者诚信自律,努力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和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向社会征集“放心消费温馨提示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的提示语要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有关。提示语要有利于增强经营者诚信自律的社会责任,促进经营者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努力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有利于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文明、理性消费,强化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有利于促进经营者与消费者相互信任,构建和谐健康的消费关系,努力推动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
二、征集要求
(一)文字简洁生动,富有哲理,针对性强,每条不超过20字。
(二)语气温馨亲切、自然幽默,便于记忆,易于传播。
(三)内容通俗易懂,文字书写规范。
(四)提示语必须是征集活动参与者的原创作品。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使用权归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和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所有。
(五)投稿时注明投稿人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征集时间及报送要求
(一)征集时间:2008年5月10日至6月10日止(信函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报送方式:
1.通过省消协和各市消协网站邮箱报送。
省消协网址邮箱:jsca0422@163.com;
南京市消协:txp12315@126.com
无锡市消协:dongfudanwx@hotmail.com
徐州市消协: xzxxorg@163.com
常州市消协:czxx.315@163.com
苏州市消保委:zym0810@ 126.com
南通消协:NanTong12315@yahoo.com.cn
连云港市消协:lyg0518315@163.com
淮安市消协:hca315@126.com
盐城市消协: ycxiaoxie@sina.com
扬州市消协:Maoping007@sina.com
镇江市消协:ywj164373@126.com
泰州市消协:cjb_12315@163.com
宿迁市消协:sqxfzxh@163.com
2.通过邮寄方式寄送。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邮编:210024 。请自留底稿,未采用的稿件不回、不退。
四、奖励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和省消费者协会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纪念奖20名。由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和省消费者协会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奖励价值500元、300元、100元的奖品,纪念奖各奖励价值50元奖品。获奖作品和名单将由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和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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