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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电动车“三包”风波就此收场

来源:未知 发表日期:2005-6-15 17:45:41 点击量:

别让电动车“三包”风波就此收场   

  

   200569    来源:扬子晚报   

 

      消协制定“三包”管理办法,电动车行业协会发表声明“抵制”。从61曰开始的这场南京电动车“三包’’风波.在经历了两个部门几天的剑拔弩张后,昨天出现了戏剧性的结果:所谓的南京电动车行业协会虽经登记,但审批机关尚未批复,因此协会“身份不合法”。

    这就好比一场紧张刺激的两人对决比赛,突然发现一位选手压根就没有参赛资格,谁成

为胜者结果当然也就可想而知。但这场引人关注的电动车“三包”风波如果以这种“场外”因素收场.无疑大大掩盖了这场争执真正的焦点和价值所在.行业协会既有自律的义务,也有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的权利,因此这场风波的真正意义应该在于:南京电动丰协会的抵制

是否有道理?如果抵制的理由井不充分.那么面对他们某种程度上的“无理取闹”.我们是否有相应的程序和合法途径.对行业协会的抵制快速作出裁决.维护“三包”规定的权威性。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从电动车协会公开的三点抵制理由来看,他们的声音还缺乏足够的底气.争论的焦点是电动车协会认为“三包”规定“太严”,比如消协规定电动车电池发生性能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內更换后,新电池的‘‘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企业表示这种“三包”期限的时间计算方式过于苛刻,对企业而言“代价”太大。这就奇怪了.按照通常的理解,所谓“三包”期限,是某件商品必须达到的一个起码的质量保障门槛.只要你是合法销售的产品,都必须遵守这样的质量承诺.现在消费者第一次用了一个劣质电池.吃了一次亏;換上新电池后,如果一新电池的质量保证期限就要随之“缩水”,买际上就是让消费者每吃一次亏,雏权的余地就要被厂家压缩一决。按照电动车协会的想法,如果你不幸接连换上的都是劣质电池,对不起,只要加起来超过了第一块电池的退换期限,再大的质量问题也与厂家无关,消费者只好自己擦眼泪了.类似这样的抵制理由,不能不让人怀疑对目前电动车的质量,连生产企业自己都缺乏足够的自信,只好在这些细枝末节上同消费者“较真”.以求让自己逃避一些责任。

    因此.按照笔者的理解,既然新出台的电动车“三包”办法并无明显的“偏袒”消费者、损害生产企业利益之嫌,就应该理直气壮地强制推行。电动车协会当然也有权利表达自己的声音.但如果你的声音不能得到公众的认同.也必须无条件执行“三包”规定。但现在面对电动车协会的强硬抵制,有关部门似乎也缺乏有效的反制约手段和解决争执的法律途径.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在某些单位和某些人眼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总之不那么“硬气”.试想一下,如果这次风波抓不到电动车协会身份不合法的软肋,它又会如何收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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